孩子是不是被欺负到失去了上学的勇气,不得不转学,自掏腰包去上昂贵的私立学校?陕西省榆林市一名学生被欺负,被迫转学。教体办办了两所私立学校,但学费很高。家长声称交不起学费,但教体办表示:“公立学校需要入学考试,政策无法解决这个问题。”听听这个反应。 “政策没有帮助。”政策能否将受害学生拒之门外?更讽刺的是,欺凌行为发生在公立学校,受害者却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。教育公平在哪里?监管责任在哪里?专家表示,如果学校不履行保护义务而被转让,应承担违约责任。教育部不能简单地“推卸责任”吃了学校。应优先保护受影响学生的公共空间,切实保护儿童权利。当教育部以“政策”为幌子,让受害者家属被迫遭受二次创伤时,我们必须要提出这样的问题。这是否解决了骚扰问题,或者是否解决了提出问题的人的问题? (海报综合法报新闻编辑左晓明、潘文文、张光、张坤)